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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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维稳工作情况汇报


一、我市房屋拆迁维稳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房屋拆迁维稳工作中,由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信访案例》等国家法律政策,始终坚持和谐、文明、依法拆迁,不断规范拆迁行为,建立信访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深入实际,及时调查处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拆迁矛盾和纠纷。使我市因拆迁上访总量逐年下降。在近年已完成拆迁项目106项和正在实施拆迁的28个项目中,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150万m2,涉及被拆迁居民13000余户中,未发生大批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今年7月份,省联合下行接访团接访68件上访案件,大多数属历史遗留问题,通过组织协调、做工作,使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如淮海商场拆迁27名联名到省、市上访,其中25户已签订拆迁协议搬迁。表示不再上访。其余2户正在洽谈中。由于坚持依法和谐拆迁,不但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同时促进了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快了城市建设。


二、存在问题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总量加大,除尚未完成的28个拆迁项目,加上正在启动的淮北火车站广场改造扩建、韩国商贸城、凤凰城和经济适用房、高压线拆移和其它市政建设、旧区改造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将要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40万m2,涉及被拆迁户3000余户,由于各项拆迁项目都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然会产生尖锐的拆迁矛盾和纠纷,以及上访隐患。目前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少数建设单位缺乏拆迁法律意识,未经行政许可违章擅自拆迁。拆迁方案未经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或高或低乱许条件,又不能兑现,造成拆迁市场的混乱,引发集体上访多例。


(二)拆迁行为不规范。一些拆迁单位不能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拆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和说理工作,而是采取威胁、恐吓,采取停水、停电、停暖、停气、堵塞道路,协逼拆迁,甚至在未达成拆迁协议又未履行法定程序,违章强制拆迁。还有的在被拆迁人不在此居住时,夜间把人家的房子推倒,一曰不知道谁拆迁;二曰误拆。我市已发生多起,人为地激化矛盾,引发上访。


(三)拆迁补偿不统一,不合理问题。甚至在同一个拆迁范围内,不能公开透明,一视同仁,而是暗相操作,明补暗贴,造成一部分人心里不平衡,还有的故意压低拆迁补偿标准,侵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上访的占多数。


(四)执行政策不到位,拆迁补偿款和回迁安置房不能及时兑现,有的拖至数年不能落实,引起群众不满上访。对老年人和特殊困难户的安置不到位,也是引起上访的一个原因。


(五)由于利益驱动,一些被拆迁人要求过高,甚至漫天要价,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缠访闹访,以闹取胜。


1、拆迁补偿要求过高,按政策规定一般不低于原面积安置,一些住户则要求按原面积1:1.5、1:2比例安置,还不找差价;还有未参加房改居住公房的,按私房回迁;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要求按房屋及院落土地面积1:1.36回迁。按容积率所建房屋2/3甚至更多都要回迁给住户。


2、住宅未经规划批准改为营业用房的要求按营业用房补偿。


3、无证违章自建房屋要求同产权证房屋一样补偿安置。


4、超出原面积多余购买部分不付款或按造价付款。


5、“城中村”房屋拆迁,回迁比例要求越来越高,按主房占宅基地间数每间45 m2,提升至每间60 m2、70 m2、90 m2,即每间回迁一套90 m2房屋。


在达不到住户要求时,拒绝洽谈,拒绝评估,拒绝裁决,拒绝拆迁,抗拒执行。使房屋拆迁程序不能依法正常进行,拆迁进度缓慢,拆迁矛盾加大,拆迁上访隐患增加。


(六)对以上问题,我办首先从解决上访的源头入手,制定了房屋拆迁具体配套政策,出台了《淮北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强化了拆迁管理,上统一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规范了拆迁行为,按法定程序组织拆迁活动,严禁违法违规拆迁。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处。从根本上铲除引发上访的各种不良因素。其次对目前群众信访反映的拆迁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排查,责任到人逐一解决。通过调查、协调,使大多数矛盾得到化解。息诉罢访。但也有少数户因情况复杂,差异较大,至今未能达成协议,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处置,重信重访随时都可能发生。


具体案例分析:


1、孟秀英:华松集团金典苑项目被子强制拆迁户,经评估补偿金额为298050元,在市信访局、市房管局相山区政府的协调下,为其安排两套住宅建筑面积170 m2,价值约40余万元,一间门面48 m2,价值约40万元,但其仍然要求过高,难以达成协议,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


2、丁印英:其女婿杨友标、小女儿张芳两户宅基地自建房屋,按规划面积各76 m2,拆迁人经裁决依法强拆后,淮北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按每户建筑面积135 m2还原不找差价。要求按本人自建房实际面积补偿安置,两户合计420 m2房屋,另加60万现金补偿,经多方协调未能达成协议,多次进京上访。


3、张轩才:居住淮北市杰龙物流公司(原市运销二公司)公房,2005年经裁决司法强拆,张要求行政赔偿败诉,张要求按私房补偿原面积回迁不找差价,另要求无证自建房补偿,均未得到应允,反复提起行政诉讼,经反复协调未果,要求解决。


4、赵淑贤:1978年由其丈夫单位汽修厂出资在交通局办公楼后其住房东侧给其婆婆张珠兰(烈属)建65 m2两间小平房,未能参加房改,1998年交通局拆迁,按无证单位自建房处理,为照顾其婆婆在为其赵淑贤安置房屋时增加16.62 m2。赵淑贤则要求执行优抚政策,单独为其婆婆在原地或就近回迁一套65 m2房屋。经信访部门、交通局、房管局协调,为其安排65 m2经济适用房,并由交通局出资8万元,但其嫌远,未能接受。仍在协调处理过程中。


5、时友根、周美荣


二户属安徽天象集团公司鼎盛国际项目被拆迁户, 纠纷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天象公司在原地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本人并同意,主要在超面积价格上有分歧,天象公司按市场优惠价结算,住户要求按造价或成本价结算,另安置房设电子炉,住户要求通煤气,未能达成协议,多次上访。


6、王道会:市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涉及13户,当时按成本价650元/ m2实行货币补偿,另每户安置经济适用房一套,由于物价上涨,当时补偿款购买不到原面积房屋,住户提出增加补偿金额,王道会还要求自建房补偿,经多次协商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引发上访。


7、楼正香:2006年10月31日相山区政府与亿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淮北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意见书》,亿嘉园公司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及拆迁许可证,于2007年1月实施拆迁,30余户房屋签订协议搬迁拆迁,由于手续不完备,至今未能开工建设,导致住户不能按期回迁,导致上访。


8、孟凡岭,翠峰路东华松公司华松时代项目被拆迁人,因要求过高计划强拆户。


9、杨峰,西山遂道西市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拆迁种猪场,因要求过高,计划强拆户。


该两户因强拆,上省进京上访隐患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建设部及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拆迁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谐文明拆迁,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做到:


(一)加强拆迁管理,严格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


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我市《淮北市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在新形势下加强拆迁管理、严格拆迁程序、落实拆迁补偿安置、统一标准,并严格落实拆迁各项政策、法规,保证拆迁许可、公示、听证、资金监管、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等都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坚决禁止违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以及暴力、胁迫等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野蛮拆迁行为。一旦发现严格进行查处,坚决防止由于违规拆迁行为导致拆迁上访和恶性事件发生。


(二)切实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是房屋拆迁的主要环节。因此,我们在拆迁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物权法》和国家、省、市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对拆迁人拆迁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坚决防止故意压低补偿标准和违法违规强行拆迁等侵害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坚持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拆迁居民居住条例。


(三)继续做好拆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预防重信重访。


为保持社会稳定,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排查出的问题分单位、分人员逐步进行调查处理,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对重点人员组织专案组集中进行处理,一件件限期落实,对在拆迁法规在过渡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制定措施,及时解决,防止事态蔓延发展。确保稳定、和谐、发展。


XX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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