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关于开展房屋租赁领域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工作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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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关于开展房屋租赁领域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工作的工作方案


根据县住建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市监局、房管局联合印发的《于都县工程建设领域重点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工作方案》(于住建字〔2020〕68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整治我县房屋租赁领域的行业乱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的工作部署,聚焦房屋租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房屋租赁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坚决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房屋租赁领域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租赁股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房屋租赁领域行业乱象。重点查处利用出租房屋和保障房从事开设赌场、非法传销、吸毒、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恶意拖欠租金、不按规定腾退保障房和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赁押金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


(责任领导:XX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二)严厉打击房屋中介领域行业乱象。重点查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下列行为:


1、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


2、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


3、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


4、无照或未备案经营的“黑中介”行为。


5、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违规收费、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


7、采取成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


8、协助租赁当事人规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责任领导:XX,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


四、整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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