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XX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流动人口进入XX县务工、创业,其中也包括了其未成年子女,即“流动儿童”(0-14周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的未成年人,包括学前和学龄少年儿童,因我县称“流动人口”为“新居民”,因此以下统称“新居民儿童”)。新居民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跟随父母背井离乡,生活在城市社会的底层,遭受到有意或无意的社会排斥,无法享受到城市儿童或是农村儿童的基本权益和保护措施,进入了社会关爱、社会服务的“灰色地带”,逐渐被“边缘化”。截止6月底,嘉善县共有新居民儿童XX人,其中0-7周岁XX人,7-14周岁XX人。新居民儿童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他们的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新居民家庭在嘉善县工作、生活的和谐融入,也影响到嘉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因此,搭建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促进新居民儿童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居民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情况
1、建立健全底数清楚、动态准确的新居民儿童登记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新居民儿童人口和居住信息登记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定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在着力构建新居民人口信息实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居民儿童信息采集,定期分析新居民儿童数据变化情况,实现新居民儿童动态化、数字化管理。二是实行新居民儿童分类分情管理,根据是否辍学、居住年限、日常表现等内容,对新居民儿童实行分类分情管理,重点对辍学在家、问题新居民儿童进行排摸登记,并与全县各综治工作站、新居民子女学校及时进行信息比对,全面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档案,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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