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

日期:查看:895

XX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及《XX市国家机关“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实效,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全区各级国家机关,既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国家机关以外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应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和贯彻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四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应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  国家机关要明确普法内容的主要内容,即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六条 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职责任务是:


(一)细化工作责任。


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制定工作计划。

......

全文约4879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扫码登录

客服微信:lbgzkf1

老笔杆子公文写作客服微信

客服咨询

《老笔杆子》微信端

老笔杆子公文写作微信端

微信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