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院会议制度
一、总则
1、地勘院会议包括:院长办公会议,院工作会议及其它临时性会议。
2、院各类会议由综合办公室按领导要求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及需准备材料。
3、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及会议资料的整理、会议纪要的编写工作。
4、院各类会议要求高效务实,发言提倡实事求是,主题明确,言简意明。
5、各分院、资源公司、各部门应严格落实会议精神,综合办公室按要求督查落实情况。
二、院长办公会议
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具体时间由院长确定,副院长、总工程师参加,扩大会议参加人员由院长确定。
1、讨论、制定院各类管理制度;
2、讨论制定院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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