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龚全珍式好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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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龚全珍式好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  


为深入开展向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龚全珍式好干部”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荐表彰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行有示范。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直单位各行业、各领域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 


 


二、推荐标准  


1、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


  


2、为民服务。坚持立足本职岗位,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真心服务群众,深得群众拥护和认可。


  


3、勤政务实。长期扎根基层和生产一线,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在实干兴赣的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


  


4、敢于担当。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遇到问题敢于面对,遇到矛盾敢于处理,遇到歪风敢于斗争。  


5、清正廉洁。始终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作风正派,严于自律,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三、推荐方式  


推荐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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