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文章】纪检监察机关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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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网络涉腐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已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舆情对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在2012年发生的陕西“表哥”事件、重庆“雷政富”事件等一系列涉腐舆情事件中,网民们通过舆论的力量,使得一些官员违法乱纪行为被曝光,并最终使其受到党纪政纪处理,都凸显了网络涉腐舆情的积极推动作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报告指出:要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积极研判、回应网络舆情,提高应对网络涉警舆情事件的能力与水平,已经成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如何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置涉腐网络舆情成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涉腐网络舆情的特征  


(1)传播快。由于互联网络打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各种类型的信息几乎能实时发送并接收,信息传播速度相当快,信息传播范围广。网络交互性的特点,满足了民众的信息需求,成为群体性事件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很多涉腐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常常因某论坛的一个帖子、某网站的一个博客、一则新闻而引起网友的关注,继而上升一些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其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以雷政富事件为例,从照片公布到各大网站关注,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  


(2)关注高。由于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的不满,加上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重要性、敏感性和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等特点。导致涉腐舆情事件往往相对于一般舆情所涉及的信息敏感度更高,也更加容易引起大众的关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涉腐网络舆情事件极易形成网络舆情甚至网络群体性事件。由于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常常被媒体无限的放大,事件的影响在短时间内爆发式膨胀,引发公众和舆论的激烈评议,这也是网络传播迅速的特点之一。在“表哥”事件中,新浪网上一则相关新闻所引发的网民跟帖,就多达25000余条,整个新闻点击量、发帖量当时都高居榜首。  


(3)难控制。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不同,网络信息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在时间和空间的把握上难以进行有效控制。网络舆情形成快、传播广,给适时采取措施、有效加以控制带来了难度。同时从技术手段来看,虽然能够将内容进行部分过滤和删减,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网站、论坛不出现类似的言论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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