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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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在兴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高潮的推动下,州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和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增强信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领导和领导机关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决定从xxx年x月起实行纪委书记、监察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接待时间:每个月5号和25号全天工作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二、负责信访接待的领导同志: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副局长。由办公室作出安排,以上领导每人一个月负责该月的信访接待日工作;


三、信访接待地点: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监察局长、副局长办公室;


四、接待范围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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