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是公务活动中使用频率极高的两种公文,是公文写作的重点。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请示与报告常常张冠李戴,该用请示时用报告,要用报告时用请示,造成混淆串用。在日常工作中,凡有事需请求上级帮助解决,说“向上级打个报告”的现象也比比皆是。笔者在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积累了一些区分请示与报告的经验,主要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如下:
一、请示与报告概念定义不同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二、请示与报告行文区别
从行文方向上看,这两个文种都是上行公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撰写中都要注意陈词恳切,语气谦恭,有近似的一面。但它们又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所担负的任务、使命不同。请示要求批复,报告一般不做批复。
第二,使用时间不同。请示要事前行文,一般情况下不得“先斩后奏”;报告通常是在事后或事情进行中行文。
第三,内容繁简不同。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而报告中综合性报告,内容往往涉及到许多方面。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报告和请示的使用上把握的不够准确,常常把请示写成报告,或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有的标题就写成“请示报告”,类似这类现象,必须予以纠正。
具体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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