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湖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收到全国人大社会委委托调研通知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我委制定调研方案,听取了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办等单位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及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9月上中旬,我委组成2个调研组,由主任委员祁圣芳率队赴邵阳市及隆回县、新邵县,副主任委员张慧率队赴衡阳市、株洲市及醴陵市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当地政府情况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代表座谈,实地考察敬老院5个,福利院2个,养老机构6个,了解法律实施及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XX年末,我省常住人口6898.7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276.2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18.5%,较上年度上升0.34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总数863.7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12.73%,较上年度上升0.45个百分点。80岁以上高龄老人166.51万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14.96万人,分别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13.05%和1.17%,百岁老人2486人。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推动我省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取得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从制度和组织上为老年人提供保障
我省注重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为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一是省委、省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坚持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要工作安排,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老龄办等十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XX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等30余件助老惠老文件。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等联合印发“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提出了老龄事业目标任务和量化指标,明确了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新增2万张养老床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纳入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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