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村最新居民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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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村最新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枪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拣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后,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严禁私自砍伐森林,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违者重罚


第八条  严格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安装水、电、气设施,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偷水、偷电、偷气。


第九条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严禁非法同居、未婚非婚怀孕、非婚生育,否则接受处罚。


第十条  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2、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二、村风民俗


第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三条  不请神弄鬼,不算卦相面。不看风水,不听、不看、不传迷信和淫秽书刊、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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