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干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和学习成果运用情况,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XX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干部学习培训档案是干部职工在参加学习培训过程中取得的学分证明材料,是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可操作性,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工作以电子档案管理为主,纸质档案管理为辅的方式进行。凡有条件的单位均应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实行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全体干部。
国有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分级管理。
第六条 市委组织部履行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等职能,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单位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指导本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学分证明材料审核、学分审核登记、评定等管理工作,并协助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其它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的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的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并会同同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督查本地区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归档与审核
......
全文约2068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