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县委关于中国共产党x县第十x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选举单位):
中共x县第十x届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x县第十x次代表大会于xxxx年xx月召开。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x县第十x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x48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地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县委领导选派到各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其名额已在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之内,具体代表名额见附件x.
二、x县第十x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呼声,正确行使代表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辜负广大党员信任。
代表的产生,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应占53%左右;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应占45%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一般应占x%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应占x5%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应占xx%左右。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x%。x县党代表大会代表一般与x县人大代表、x县政协委员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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