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彰显市、县(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载体之一。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开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199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原宣武区率先在全国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2011年8月,×××启动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挂牌机构的批复》(×编发〔2012〕1号),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21年12月,市编委批复同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全面推进市、县(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无论怎么改,为民管城的初心不会变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改善民生、服务群众。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长期累积的机制顽疾,以改革促进民生、改善民生,无论是以前的城管执法还是现在的综合执法,都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变革,都是社会大众高度关切的重大事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改革更好地落地生效,让老百姓通过改革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成果。
二、无论怎么改,扮靓城市的职责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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