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治生态建设成效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市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检查考核方案。
一、检查考核对象
全区各单位党组织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老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三是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自觉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情况;四是牢固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情况。
(二)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一是党组织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当等情况;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情况;三是领导班子成员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情况;四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
主要检查考核: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二是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情况;三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选人用人及人事安排情况;四是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情况。
(四)正风反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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