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党总支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报告
XX公司党委:
根据XX公司党委《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XX分公司全面深入开展了2022年第二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防范和化解涉稳涉访风险矛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部署安排情况
XXX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并迅速做出工作部署,由党总支牵头,各支部负责工作落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展开了全面的排查和调处,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不发生非接待场所集体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
二、全面排查情况
围绕重点工作和有关要求,此次排查情况具体如下:
1.未发现有关下半年党的二十大、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特殊敏感时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
2.未发现有关涉疫情、租金减免、集资融资、涉房涉迁、劳动社保、教育、经济纠纷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
3.未发现有关涉军、讨薪、经租房、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等群体的聚集动向;
4.未发现有关国有企业破产退出、搬迁调整、合并重组、改制改革以及重大任务(如,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三供一业”移交等)实施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风险隐患;
5.未发现有关新政策出台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领域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6.未发现有关长期缠访、闹访、并有极端行为倾向的突出个体,如:自残、扬言、行为失常等;
7.未发现有关其他可能引发媒体、网络负面炒作的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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