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小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路径范文
近年来,x法院坚持将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着力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队伍建设系统化、作用发挥长效化,实现了党建引领与审执工作的双向提升,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打通了党建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对落实党建责任制提出新要求
司法权回归办案本位,审判团队成为法院管理的最小单元,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客观需要。在审判团队上设置党小组是有效适应审判团队运行特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必然要求。党小组具有“开展活动较为灵活”和“距离党员较近”的双重优势,能够有效提升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的融合度。
二、基层法院党小组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充分厘清党小组和党支部的区别,制度建设不到位以及党务工作能力不足等原因,党小组的作用发挥距离打通党建工作“最后一公里”,有效促进审判质效的现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党小组设置不够有效,党小组长队伍建设不够到位,党小组制度建设不够全面,党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三、加强基层法院党小组建设的现实路径
一是组织设置规范化,实现全覆盖。坚持党小组设置和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做到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小组设置就延伸到哪里。20xx年,结合轮岗交流后党支部调整实际情况,设立x个党小组,其中在审判执行部门成立x个党小组,在综合行政部门成立x个党小组,在审判辅助部门成立x个党小组。党小组设置以“便于开展工作”为根本,在与审执团队和工作组的划分相一致的前提下,以业务分工为原则成立x个党小组,以重点攻坚为原则成立x个党小组。立案庭党支部以速裁团队为主体,成立“速裁攻坚”党小组,围绕“快”字下功夫,做到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结案,使简单案件进入“快车道”,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x天,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执行局党支部成立“速执”党小组,探索推行“速执四分流”模式,有效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简易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至x天,获寇昉院长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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