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厚植为民情怀 以高质量人大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
——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丽梅
《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各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永仁县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始终树牢人大机关是“一线”机关的工作理念,做到“五个坚持”,谋实招、做实功、求实效,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永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同心同向,坚决做到党有所指,人大有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做到党有所指、人大有作为,确保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有效贯彻执行。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按要求每季度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坚决做到工作安排紧贴县委中心,重大决定实现县委意图,人事任免体现党管干部原则,使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各族人民的意志。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功能,发挥好党组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要求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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