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6月1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全面整改。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水利厅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水利厅党组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意见,牢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整改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一)深刻学习领会反馈意见,切实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水利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全面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强调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水利厅党组明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明确一名厅领导分管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全力做好整改落实。把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135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三个清单”。分别由相关工作的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实行巡视整改定期集中调度、日常随时调度掌握进度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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