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根据政府办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5月份,全县共有城乡低保 17764 户24767人,发放低保资金3827万元,保障1万人次。特困供养对象5490人,其中分散供养 5132人,集中供养 358人,发放资金 1626 万元。特困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413人,其中集中供养 257人,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62%;拨付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助资金125 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8.6万元,保障426人次,价格临时补贴296万元。
2.完成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全县1242户1682人低保对象退出保障范围,新增低保819户1529人,确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
3.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纪检部门反馈的2349条问题线索,会同乡镇(街道)逐户核实,严格落实救助政策。通过乡镇(街道)核实反馈2306条,其中继续享受1821人,2人违规享受已追回资金18570元,其余对象已督促乡镇(街道)加紧核实。
4.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XX县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操作办法(试行)》(松民社救〔2022〕26号)文件规定程序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158户299人,支出型困难家庭523户1189人,并全部纳入安庆市大数据系统管理。
(二)养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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