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三级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发言材料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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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在国家“民营经济31条”出台之后,xx省快速响应,“38条落实措施”紧随其后,无疑给xx省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必将极大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执法部门仍存在着随意执法检查、“报复性”执法和处罚过于严苛的现象,有的执法部门频繁对某一类民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让相关企业疲于应付;有的执法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对某类民营企业普遍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这些行为都严重干扰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恶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议地方政府在采取可能影响到民营企业权益的行政行为时要秉持依法、审慎的精神,不得采取高频次检查方式,不得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形成干扰。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某一地区或某一类型、领域的民营企业大范围实施罚款行政处罚,让市场主体有休养生息的空间与时间。
当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时,要避免损害其合法权益。严格慎用扣押、查封、冻结等措施,为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交接公司控制权、转让股权、签署重要协议文件等提供必要的便利。建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既依法打击了犯罪,又不过度执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让金融“活水”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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