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办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领导干部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既是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县委办作为“四最一中枢”机关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多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结合自身从事文秘工作的实践,特别是参与起草公务接待规范、审核文件运转等日常工作中的所见所闻,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的形象、关乎事业成败的“大政治”;县委办作为服务县委决策的“参谋部”、协调各方的“联络部”、督查落实的“督导部”,领导干部更要在纠治“四风”问题上立标杆、作表率。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从“问题怎么看、根源怎么挖、整改怎么抓”三个方面,谈几点认识和思考,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从“小切口”看“大问题”,必须清醒认识违规吃喝的严重危害性
总书记多次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但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看,违规吃喝问题仍禁而未绝,呈现出“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的特征,甚至在一些基层单位出现了“酒桌文化”反弹、 “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在明处在暗处”等新变种。结合县委办工作实际,我梳理了三类典型问题,这些问题看似发生在“饭桌上”,实则是思想松懈、纪律松弛的表现。
第一类是“藏踪匿影”的隐蔽场所吃喝。 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八小时外”“非公务场合”是监管盲区,把“吃点喝点”当作“联络感情”的“潜规则”。比如,去年某乡镇干部以“调研途中临时用餐”为名,在邻镇一家无经营资质的农家乐安排高档菜肴,餐费通过虚列“村民座谈会误餐费”报销;再如,个别同志借“招商引资”之名,邀请企业主到私人会所聚餐,费用由企业“代付”,美其名曰“服务企业”。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图方便”“讲人情”,实则是利用职务影响力搞利益输送,把公权力异化为“寻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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