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两山”理念守护绿水青山——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践行“两山”理念 守护绿水青山——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本次中心组学习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专题研讨,既是一次理论再武装,也是一次职责再对标。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虽不直接承担治污、截污、造林等行政业务,但肩负着统筹政法力量、防范生态领域风险、监督执法司法、化解涉环矛盾、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与总书记法治思想一体学习、一体贯彻,把服务保障县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融入政法工作全过程,努力让法治成为绿水青山的“守护盾”。下面,结合岗位职责,汇报四点体会和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生态护航“方向盘”
生态文明建设不是单一环保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认识生态安全,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一是抓理论武装,解决好“为什么护”的问题。我们把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委机关“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固定议题,同政法干警政治轮训一并安排,重点研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生态修复、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等内容,引导干部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认同转化为办案自觉。今年以来,委机关开展集中研学**次,班子成员带头交流发言、带头到分管领域宣讲,推动政法单位把生态底线嵌入执法司法思维。
二是抓责任压实,解决好“谁来护”的问题。对照县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我们明确了政法委在生态领域的三项主业:统筹生态领域稳定风险、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政法单位依法履职。班子成员结合河长制、林长制分工,定期下沉责任河段、责任林区开展巡查,今年以来开展巡林巡河**次,发现问题即时移交职能部门,不搞“拍照留痕式履职”。
三是抓zjg校正,解决好“为谁护”的问题。在涉生态案件协调中,我们坚持不以“维稳”名义压住群众合理诉求,也不以“发展”名义放任破坏行为。对矿山、林地、河湖周边矛盾,既看企业诉求也看群众关切,既看短期处置也看长期修复,防止“案子办了、山水毁了、矛盾埋下”。
二、统筹政法力量,筑牢生态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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