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新同志在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刚才,常青同志作了工作报告,侯元同志发布了2014年度自治区十大青少年维权案例;3家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可以说,会议内容实在,信息量大,既体现了中央要求,又交流了我们的情况。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深入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方法和现实路径,初步形成了专项组统筹协调、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成效。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是维稳的基础性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纳入视野,列入党建规划,齐抓共管,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自治区党委非常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持续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视和关心,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当前,我国处于刑事犯罪高发期,重大恶性案件频繁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危及群众安全。这其中,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希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关键时期,重点青少年群体就业压力加大,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亟需净化,青少年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专项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齐心协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4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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