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统计纳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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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统计纳统工作方案



市统计纳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推动统计上达标单位及时入库纳统,及时、全面、客观反映文昌市经济建设发展成果,根据海南省市统计局《海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与质量控制办法》和《2021年数据质量管控和纳统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抓好纳统工作要求,加强部门统计沟通协作,推进纳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达标单位及时申报入库纳统,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二、纳统范围


“四上”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入库标准和申报要求依据国家市统计局规定。


三、纳统原则


(一)“先入库再报数”原则。达到条件的“四上”单位要申请纳入市统计局联网直报企业名录库才能报送统计报表。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单位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将初核达到纳统标准的“四上”单位向市统计局报送,以便市统计局做好纳统服务工作。


(三)“在地统计”原则。除了建筑业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外,其他行业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四、纳统时间


“四上”单位纳统分月度纳统和年度纳统,新开业企业符合入库标准的可以进行月度纳统,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11月。根据省级要求,2月份,市县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1月26日,3至12月,市县级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当月10日。


原有的“四下”企业符合入库标准的通过年度纳统申报入库,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到次年1月分两批次完成。具体时间以当年市统计局下发文件通知为准。各有关部门于每月后10日前向市统计局报送本部门初核达到标准的“四上”单位名录。


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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