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干部“2个问题清单”查摆问题、具体表现、整改措施
县直机关干部对照精神“2个问题清单”查摆问题、具体表现、整改措施
一、集中整治的共性问题检视与整改
1. 担当作为方面
具体表现:在推进县域重点工程建设时,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以 “职责不清” 为由拖延工作进度;面对群众反映的企业违规排污问题,存在 “等领导批示、等上级督办” 的消极心态,未主动开展调查处理,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整改措施: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部门联席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定期召开推进会;设立群众投诉快速响应中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须在 24 小时内受理,3 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调查结果。
2. 政绩观偏差方面
具体表现:为提升政绩,过度追求招商引资数量,忽视项目质量和后续落地效果,引进部分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夸大民生工程完成进度,实际群众获得感不强。
整改措施: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评估标准,建立项目引进负面清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民生工程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纳入部门考核。
3. 执行政策 “一刀切” 方面
具体表现:在落实企业环保整改政策时,不论企业规模和污染程度,统一要求停产整顿;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不考虑小区实际情况,强制推行相同改造方案,引发居民不满。
整改措施:对企业环保整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定差异化整改方案;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协商小组,根据居民意见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4. 文风会风方面
具体表现:下发的文件大量堆砌专业术语,内容晦涩难懂,缺乏具体操作指南;会议频繁且冗长,会前准备不足,讨论主题不聚焦,会议效率低下。
整改措施:推行文件 “通俗易懂” 审核制度,要求文件语言简洁明了,措施具体可行;建立会议审批和时长限制制度,会前明确议程和讨论重点,严格控制会议时间。
5.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
具体表现:要求基层单位重复报送各类统计报表,数据填报标准不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内容陈旧,与实际工作脱节,培训后未跟踪指导,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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