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办法
乡镇年度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办法
为加强我乡内部考绩管理,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树牢“不争先进就是落后、不在上游就是下游、不抢先机就有危机”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乡干部的责任意识、争先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绩、考评办法。
一、考绩对象
(一)我乡在编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含公务员、事业人员、编外人员)、市管科级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统一考绩。
(二)原则上,被抽调至重点工作组(专班)的干部,抽调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进行考绩,抽调时间满半年以上的在工作组(专班)考绩,考绩结果(包括考绩分值和等次)报原单位,且不占原单位考绩等次(专班的)。
二、干部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突出实绩。将干部的政治、作风、效能等以考绩结果体现,突出工作实绩、动态进步。
(二)分类定标、明确岗位。考核采用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工作量、工作岗位难易程度区别对待。
(三)客观公正、注重全面。考核采用平时表现与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形式,确立乡班子、干部、群众的全面评价。
三、考绩主要内容
主要由政治赋分、作风亮分、岗位得分、绩效评分、揭榜抢分五个模块及口碑评价、正负面清单组成。
(一)政治赋分(10分)。重点考核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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