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根据《关于集中整治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整治 “党政机关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第 11 项重点任务,围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问题,特别是政府机关拖欠企业房屋建设账款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接到上级关于集中整治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后,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部门自查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逐项部署整改。
(二)全面排查,精准梳理
按照 “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对 2018 年以来承诺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历届领导班子作出的承诺事项等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范围涵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项目等各类工程,共梳理排查涉及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及承诺事项共计 17 项,其中已按期履约 12 项,存在不同程度履约不到位问题 5 项。
(三)对照标准,深入剖析
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以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我单位对每一项存在问题的承诺事项进行深入分析研判,逐项查清问题成因、厘清责任归属、评估风险隐患,为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奠定基础。
二、存在问题的基本情况
经过认真自查,我单位在拖欠企业房屋建设账款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款长期未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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