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党委 (党组) 统一部署,我单位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坚持以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为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面、客观、准确评估学习教育成效,做好总结收尾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X会部署,紧扣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总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评估总结,着力检验学习教育成果是否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客观公正。评估总结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既充分肯定成绩,也如实反映不足,不搞 “报喜不报忧”,不以材料多寡代替实际成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习教育中发现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评估的核心维度,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三是坚持群众标准。坚持开门评估,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尺度,让群众评判、让实绩说话。
四是坚持力戒形式主义。评估总结工作要简约务实,不搞繁琐程序,不增加基层负担,确保评估工作本身体现正确政绩观。
二、评估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研讨情况评估
重点评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 “一把手” 是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
一是考察学习覆盖面,看是否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重要文件。
二是考察学习质量,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三会一课” 等主阵地是否发挥应有作用,是否真正做到以训促学、以讲促学、以案促学。
三是考察学习成效,看党员干部是否对 “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 有了深刻认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是否得到切实增强。
(二)查摆问题情况评估
重点评估查摆问题是否真实深入、触及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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