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及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2026年农村供水重点工作任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县水利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2026年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联合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为核心,通过卫健与水利部门的职能互补、协同作战,全面排查农村集中供水风险隐患。重点围绕水源保护、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与运行、水质自检与监测、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2026年全县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工程规范化管理提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实现联合检查全覆盖;对小型集中供水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80%。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运行管理责任,完善卫生防护措施。
(二)水质合格率稳步提高:重点解决部分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而不用、用而不效”的问题。通过联合督导,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既定考核目标,杜绝发生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执法联动的卫健水利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向纵深发展。
三、检查范围与对象
全县所有已建成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包括乡镇供水厂、联村供水站、单村供水工程)、千吨万人水源地。重点检查近年来水质监测不合格、群众投诉较多、水处理设施简陋的供水单位。
四、主要检查内容
本次联合检查实行“查资料、看现场、快检测、访用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包括:
(一)水源地卫生防护与水利设施(水利部门牵头)
1.水源保护区划定:检查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是否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千人以下工程是否落实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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