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持续推进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总书记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一体践行“十二个坚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总书记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首要要求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学思践悟总书记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部署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
二、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
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坚持在把握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责, 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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