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监委委员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讨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对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围绕这一主题,结合分管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把握因地制宜的内在逻辑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简单地跟风追新,而是立足自身资源禀赋,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高质量发展路径。从《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看,中央明确了 “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 的基本导向,这既是思想方法,也是实践准则。
一是要牢固树立立足本地实际的发展观。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创条件千差万别,发展新质生产力绝不能搞 “一刀切”,也不能盲目跟风、同质化重复建设。我们所在的 XX 地区,经过多年积累,在 XX 产业领域形成了一定基础,优势不宜轻易丢弃,潜力还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只有找准自身比较优势,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才能走出一条走得通、站得稳的路子。
二是要正确处理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等于抛弃传统产业,事实上,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同样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意见》明确提出 “先立后破”,强调在新动能稳固之前,不能贸然淘汰旧动能,防止出现经济断层。从分管领域看,要坚持 “老树发新芽” 与 “育新树成新林” 并举,既让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也积极为新兴产业落地壮大创造条件。
三是要严格防范形式主义、功利主义倾向。中央文件明确要求,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这一要求落地落实方面负有特殊职责。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zjg,不以 “新” 的多少、“快” 的程度论高下;另一方面,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决策链条的前端,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短视行为,为地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分管职责推动监督服务双向发力
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于中心大局,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部署中,监督既是护航,也是保障。分管工作要主动融入、精准发力,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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