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20XX年8月,XX区正式承接市级下划的城市物业管理部分职能,成立了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为区住建局下属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指导各街道、社区按程序实施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工作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选聘和退出工作;建立投诉受理机制,指导各街镇、社区及时调解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参与小区维修基金使用的初验初审等工作。20XX年初,城区各街道办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
目前,XX区各类住宅小区共计683个,建筑总面积1600万余平方米,居住总户数18万余户;完成注册登记并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共157家;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247个;无物业公司管理,现自管或代管的小区436个。现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3075人。
几年来,XX区物业办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管理、调处纠纷、严格督促检查,在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信访投诉率、群体上访频次逐年下降,群众满意率逐步上升,多次被全市市长专线办公室、市住建局评为物业工作先进单位。但是,按照建设和谐小区、创建文明城市、不断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来要求,物业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尽快研究解决。
(一)主要存在问题:
1、物业服务监督手段弱化。20XX年,住建部取消了政府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监管后,我们相应的配套监督措施没有建立起来,使监督物业企业不规范服务的困难有所增加。例如: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未向物价部门备案,小区停车收费未征求业主意见,电梯收费和广告收益不公示,退出小区服务时不按时移交管理项目和相关手续,引发停水、停电等一系列纠纷,甚至酿成小区群访事件。针对这些问题,物业管理部门多次下发“整改通知单”,但力度有限。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强化物业服务监督措施。
2、市、区职能脱节,部门职责不明。目前的现状是:凡涉及小区车位、工程质量、绿化、电梯安全、设备维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噪音、乱搭乱建等等问题,基本上均由区级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但相应的管理职能在市上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区级协调要么是久拖不决,要么是难于落实到位,严重影响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需要完善小区问题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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