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审计问题清单130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审计问题清单130条
《条例》相关审计问题清单130条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财政资金损失。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3、违规编制政府收入预算。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4、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5、私设“小金库”。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6、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7、擅自将预算外收入转为预算收入。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8、财政部门违规编制政府支出预算。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9、应计未计收入,部分收入在往来款中核算,决算报表内容不完整。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10、隐瞒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11、事业单位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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