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纪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研讨发言材料
同志们: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近期我深入学习了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围绕"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摆和思考。下面,我从"怎么看、存在什么、怎么改"三个层面,谈几点认识和打算。
一、深化认识:政绩观是"总开关","理旧账"是"试金石"
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为我们校准履职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正确政绩观绝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监督执纪、每一桩遗留问题化解中的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新官不理旧账"这一具体问题,我的认识可以概括为三句话:
第一,理旧账是党性的体现。"新官不理旧账"表面看是工作衔接问题,根子上是党性不强、宗旨意识淡化。有的干部奉行任期功利主义,认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投入大、见效慢,难成显性政绩,索性置之不理;有的割裂工作连续性,全盘否定前任发展规划,盲目改弦易辙;还有的以"历史遗留、权责不明"为挡箭牌层层推诿。这些行为实则是宗旨意识跑偏、履职作风漂浮,与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背道而驰。
第二,理旧账是担当的检验。换届是责任使命、群众信任的接力传递。新任干部能否主动接手并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对政治担当的直接检验。干部任期有限,倘若每任领导干部都留一些"旧账""欠账",既不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给接任干部造成困扰。正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所明确规定的,新上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过责任,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以换届、人事调整为由消极回避、推诿扯皮。
第三,理旧账也是创"新绩"。总书记一再叮嘱,"不要有大干快上的冲动,也就是不能不按规律办事,急功近利、急于出成绩"。理清楚一本本"旧账",化解好一个个历史遗留问题,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本身就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把"理旧账"和"出新绩"对立起来,恰恰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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