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在“深、准、实”上下功夫
根据省政协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安排,我通过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近期所学所思所获,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个人的学习体会和思考。
一、在学“深”上下功夫,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
本次《条例》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青年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要原原本本“读”。理论上清醒,方可信念上坚定。做好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做到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还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通过读原文、悟原理,在“勤学”上“用真心”“下狠心”,以对党的忠诚之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党纪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
要深深切切“悟”。“学”不是目的,“用”才是答案。要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见行”,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一寸不让、一抓到底,把新修订的《条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要扎扎实实“干”。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要把理论知识落实于行动、贯穿于实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让党纪学习教育之“花”结出累累硕果。做到一尘不染、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下足“全面落实”硬功夫,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动力和成效,以实际行动在人民心中树立“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良好形象。
二、在学“准”上下功夫,把握锤炼党性的核心要义
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鲜明特点。
把准淬炼党性这个核心。《条例》坚持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在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
聚焦务实作风这个关键。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条例》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保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
践行崇尚节约这个传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崇尚简朴生活,《条例》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三、在学“实”上下功夫,实现知行合一的真功实效
我们党历来重视培养“自觉的纪律”。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坚持思想在前。深入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
坚持全面从严。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
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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